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使用湖北健康码扫码通行的通告(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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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邮风少女
2020-04-07 11:09 字数 2501 阅读 635评论 0

  为实现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人员有序流动,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对重点单位及交通卡口使用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使用范围

  (一)进出远安县境交通卡口及公共交通。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湖北远安网指挥部关于解除道路交通管制恢复交通秩序的通告》(第16号)执行。

  (二)鸣凤城区公共场所。自2020年3月16日8时起,鸣凤城区批准营业的客运站、超市、宾馆、医院、药店以及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等一律实行扫码通行。

  (三)远安网远安县批准复工的企业。自2020年3月16日8时起,远安网远安县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实行扫码进入。

  因特殊情况未申领湖北健康码的,应出具村(社区)健康证明。由家庭成员代为申领的老人及小孩,应将健康码“绿码”打印,作为通行证明。

  二、上述各卡口对通行人员查验湖北健康码的同时,还应进行体温监测,凡发现体温异常(≥37.3℃)、持红码、黄码者,应不予通行,并第一时间向其所在村(社区)报告。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管行业健康码使用的监督检查。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卡口工作人员查看通行人员信息时,应做好通行人员的个人信息保护,不准录屏、截屏或拍照,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恶意扫码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并记录个人信用,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湖北健康码扫码通行流程

  一、关注“市民e家”微信公众号,在首页右下角点击“健康码”—“居民绑定”,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短信验证码,进行微信和健康码绑定。(只需一次操作)

  二、在卡口通行时,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系统自动推送“湖北健康码”和本人照片(可不再出具身份证)到通行人员手机,并出示给卡口工作人员查验。

  三、持健康码“绿码”截图或打印件者可将“绿码”出示给工作人员扫码。

  四、卡口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并进行体温监测合格后,方可通行。
 

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湖北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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