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远安开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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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少女灼华过桃夭
2019-10-17 06:18 字数 1907 阅读 730评论 0

  远安网(融媒体记者龙剑)10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志强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远安开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湖北省远安县网员会委员、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县委书记张立新,县委副书记袁正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宏华,副县长彭立明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花林寺镇龙凤村拈花谷、旧县镇鹿苑村、鸣凤镇北门村、茅坪场镇平田岩基地、宜昌大自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食用菌博物馆、洋坪镇凤凰村、湖北瓦仓谷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地,实地了解湖北远安县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工作。调研组对湖北远安县高标准发展乡村生态旅游表示赞许,对湖北远安县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做法给予肯定。

  座谈会上,张立新首先代表远安向调研组介绍湖北远安县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分别就条例草案,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胡志强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和动力,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他表示,远安在开展乡村振兴前期工作中,收获了许多先进经验,并就草案,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要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充分吸收这些合理性意见建议,努力让《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制定更具实效性,为推动我省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湖北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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