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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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不打扰
2019-01-17 10:27 悬赏 0财富值 阅读 622回答 1

您好,我和我老婆结婚已经七年了,我老婆是河南省的,一直未迁户口,现在想迁户口,却因为利国镇上的房屋没有房产证,无法迁户口。我家是从农村搬迁到镇上,买的空地盖的房子没有办过房产证。我母亲在利国镇上的土地局,派出所,跑了很多次,都不能解决问题。现在就卡在无房产证不能让迁入户口。请问我们要怎么办。万分感谢!等待您的回答!!

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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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宅
2楼-- · 2019-01-17 17:48

根据徐州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市外迁入 1、 第一百零八条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一)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 (三)投靠配偶的; (四)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五)父母双亡的成年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六)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七)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父母投靠另一方的; (八)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军人父母投靠军人成年子女的; 属上述第(二)项情形的,父母年龄应当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属上述第(三)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2、如果迁入地为农村地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迁往本市农村地区,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投靠配偶,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配偶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以上情形除第十四种情形外,需提交村(居)委会出具书面已经村民会议决定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 3、针对该群众反映的没有房产证原件,可以调取国土所的宅基地登记表,由于该群众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无法电话回访了解其具体情况,现将户籍电话留下051683340213,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