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铜山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铜价费〔2014〕68号)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和公共照明产生的电费,公共用水产生的水费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公开、合理、据实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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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州市铜山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铜价费〔2014〕68号)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和公共照明产生的电费,公共用水产生的水费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公开、合理、据实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