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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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天杀的可爱
2019-01-17 16:04 悬赏 0财富值 阅读 734回答 1

我想申请一套公租房,在哪里申请,请帮忙

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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堇年
1楼 · 2019-01-17 18:41.采纳回答

一、申请范围 由于该项目房源全部为单身公寓,本次申请受理范围为:铜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铜山街道)、徐州高新区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中有稳定就业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群体。 二、申请条件 (一)新就业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2.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在铜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5.外地户籍人员,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二)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3.在铜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5.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三)引进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申请受理时间 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6月7日。 四、申请受理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个人性质分别下载《徐州市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按规定认真填写,并根据《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报用工单位初审。 2.用工单位接到申请材料后,经单位初审后,在本单位内醒目位置公示5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将申请材料、公示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等,统一报至用工单位注册所在地铜山街道或者徐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 3.铜山街道或者徐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在收到用工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一并送至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住保办)。 4.区住保办,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分类将申请材料转区人才办、人社局、不动产登记局审核,区住保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在“中国铜山”网上公示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公示期10天),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书面或者电话告知申请人用工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