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外省户口迁入利国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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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时城旧巷
2019-01-17 09:29 悬赏 0财富值 阅读 848回答 1

领导你好,我原籍都是山东微山县的,二十年前全家都挺到利国镇定居,这期间买了两套私人的房产,都有房产证,为了生活方便,一直打算将户口迁到本地来,在利国镇派出所咨询过,说是农村迁入户口需要符合“三投靠”,我们都不符合这个条件,所以想咨询一下县局的领导,我们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将户口迁入吗,谢谢!

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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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锁
1楼 · 2019-01-17 19:36.采纳回答

利国目前只有利国铁矿开发的立德小区是申请过地址码且两证齐全的商品房,此小区目前正在建设中,除此之外没有两证集全(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商品房,无法按照购房入户迁入户口,户口迁入按照迁回农村地区迁入。根据《徐州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迁往本市农村地区,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投靠配偶,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配偶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该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投靠人在本市城镇房产情况查询证明; 5、原户籍档案或其他能证明当事人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材料;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7、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证明。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第一百八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和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农村地区自建房尚未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可以提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能反映出房屋用途的,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还应当提供房屋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