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里开证明收押金事宜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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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花开宿语
2019-01-21 18:11 悬赏 0财富值 阅读 779回答 1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为铜山区棠张镇新庄大队村民,我们家庭在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的条件下申请办理第二胎准生证,根据镇计生办的要求已将其他资料准备齐全,现只差需村里开具的关于女方家庭只有姐妹二人无兄弟的证明。 由于新庄大队的相关村领导都是新上任的,棠张镇计生办负责办理此事的同志工作非常细心,怕村里刚上任的同志不知道如何写,特意写好了模板,让我老婆带给新庄大队相关负责人照着写然后盖章就可以了。2014年4月9日下午我老婆找到新庄大队负责管理计生方面的负责人,希望他给予开此证明,该负责人的回复是开证明可以,但是要交1000元的押金,不交就不给开,等生完孩子上环或结扎后再返还,我老婆当时提出异议,以前怎么都没有要求交,而且其他地方亦无此要求?回复是:这是新庄大队新规定的。针对村里的此项新规定,本人特搜索了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均未发现有哪个法律法规赋予村里可以开证明收取押金的这个权利。 在此,特向领导咨询一下,县级及以上计生主管部门有没有规定或授权村委会可以在给村民开此类证明的时候收取押金?如有,请告知是依据哪个法律或规定?我们是懂法、守法的公民,我们会根据要求立即交此押金;如无,请及时纠正新庄大队的此种行为,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尽快给予我们开此证明。 在此,提前感谢各位领导对于此事的受理和办理,期盼您的回复和公正处理。

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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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茶
1楼 · 2019-01-21 18:59.采纳回答

村出具计划生育相关证明不得收取任何押金、保证金。已安排棠张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