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庄李桥小区因行政行为造成拖欠近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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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风月不等闲
2019-01-21 16:41 悬赏 0财富值 阅读 730回答 0

尊敬的毕书记: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期间,您的工作肯定十分繁忙,但我迫于无奈给您写信;吕梁风景区管理处对面李桥小区系我承建,共四栋,两栋用于李桥村搬迁,两栋用于销售;交工后仍拖欠工程款近200万元,(法院判决),原本打算销售房屋回收投资,可是在2014年春节前,接到风景区管理处某领导的通知,暂停销售房屋和村民搬迁,等候处理,一晃5个月过去了,终于得到了区政府的通知,“村民搬迁有可能影响湖区形象”,现在是既不让搬迁、也不让卖房,那么拖欠我的工程款究竟如何处理,我曾反映过此事,但区政府的回复含糊其实,我要等多久?时间久了不但工人工资无法兑现,造成农民工不良情绪上升,甚至上访,而且会给我造成重大损失,(投资款来源于民间借贷,我家的房屋已抵押贷款,汽车被人开走抵债,天天讨债的人踏破门槛,已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 毕书记:现实的现状,是政府行为所导致,我只有向您求助,恳请您在百忙中予以关注并亲自过问,责成有关部门近期给予解决,以避免拖延时间,产生不安定因素,造成严重的后果;在此深表谢意,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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