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根据《徐州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你好,我局尚未发布该信息,最终规划正在编制、方案正在研究。感谢你对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已通知城区中队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