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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漫天飞舞
2019-01-17 12:38 悬赏 0财富值 阅读 653回答 1

万达华府南门东侧门面房室内没有建筑烟道,在此开饭店是否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请相关部门回答"是"还是"不是"三个字,给予肯定答复,不需要其他解释

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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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书顽童
1楼 · 2019-01-17 18:02.采纳回答

接到反映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执法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万达华府南门东侧门面房总共一家餐饮(经营炸鸡),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下不允许经营餐饮,但是,该炸鸡店经过和物业协商后,自己单独建立了烟道,炸鸡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后排入单独建立的烟道。 根据铜山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专项工作十组负责对城区的餐饮进行全面排查,燃料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过检查,该炸鸡店已经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三、下一步打算 由于区域的特殊性和历史原因,不论铜山主城区还是市区的餐饮业大多都位于居民楼和商住楼下,因为当时规划时无专用烟道,导致排放的油烟扰民。餐饮业涉及大量的民生问题,为了尽量避免一刀切,根据市、区两级大气污染攻坚方案:关于印发《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委发【2018】17号)和《关于印发铜山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发【2018】32号)的要求,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按照要求燃用清洁能源、配套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收集处理装置。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切实履行对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避免油烟扰民的情况发生,切实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