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庄李桥小区因行政行为导致拖欠近200万...
尊敬的毕书记: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期间,您的工作肯定十分繁忙,但我迫于无奈给您写信;吕梁风景区管理处对面李桥小区系我承建,共四栋,两栋用于李桥村搬迁,两栋用于销售;交工后仍拖欠工程款近200万元,(法院判决),原本打算销售房屋回收投资,可是在2014年春节前,接到风景区管理处某领导的通知,暂停销售房屋和村民搬迁,等候处理,一晃5个月过去了,终于得到了区政府的通知,“村民搬迁有可能影响湖区形象”,现在是既不让搬迁、也不让卖房,那么拖欠我的工程款究竟如何处理,我曾反映过此事,但区政府的回复村民不能搬迁,拖欠你的工程款不能解决,我要等多久?时间久了不但工人工资无法兑现,造成农民工不良情绪上升,甚至上访,而且会给我造成重大损失,(投资款来源于民间借贷,我家的房屋已抵押贷款,汽车被人开走抵债,天天讨债的人踏破门槛,已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 毕书记:现实的现状,是政府行为所导致,我只有向您求助,恳请您在百忙中予以关注并亲自过问,责成有关部门近期给予解决,以避免拖延时间,产生不安定因素,造成严重的后果;在此深表谢意,谢谢您。
李桥村是伊庄镇牛楼村所辖的自然村之一(根据《徐州市吕梁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李桥村属于异地共建村即迁并村),全村共65户,人口183人,村民住房多为六、七十年代修建的石砌简易房屋,建筑质量较差,存在安全隐患,且该村地处吕梁湖下游,地势低洼,村内长期积水,严重影响村民出行和正常的生产生活,村民多次向镇、村反映,搬迁愿望强烈。 为此,牛楼村村委会多次向镇、处反映,要求对该村进行搬迁。并根据《徐州市吕梁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相邻的单林村(该村为原地共建型村庄即保留集聚村)建设了四栋安置房。同时,将伊庄镇洪山自然村搬迁后进行复耕,通过土地“增减挂钩”方式,解决安置房建设用地和用地计划指标,原李桥村村体用地可按景区总体规划要求,通过土地市场挂牌出让,配套建设相关景区旅游服务设施,并要求该村完善各项配套。2013年年初,牛楼村村委会在与李桥村65户村民签订搬迁协议后,便开始启动李桥村拆迁安置(房)工程建设。但因考虑到新安置地点位于吕梁湖北侧,村民入住有可能影响湖区形象,故暂停李林自然村的搬迁。 三、处理结果: 经处、镇研究,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精神,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是李桥村暂不搬迁,所建安置房可作为优质资产由区政府按成本价收购(李桥安置小区总建成面积为1.43万平方米,综合单价约为1600元/平方米,总造价约为2288万元。)。考虑到施工单位资金不堪重负及工作的复杂性,请对牛楼村所建李桥安置房立即审计并及时给付工程建设款,以确保工作的平稳推进;李桥村可另选址予以安置。 考虑到区财政的困难,建议也可将所建前两栋安置房作为优质资产由区政府按成本价收购(建成面积7000㎡左右,总造价1120万元左右),后两栋作为李桥村安置房使用,这样既能妥善解决李桥村广大群众拆迁安置用房的矛盾,又可以缓解建设单位资金短缺的困难。 二是积极对接市委党校,将李桥村作为市委党校新校址选址的备选地块,如被选中,该地块挂牌出让费用按照15万元/亩收取,即可获取750万元的收益。亦可解决李桥村拆迁安置和建设资金等问题。 三是通过招商引资,已与徐州嘉正置业有限公司达成初步意向,利用李桥村老庄体50亩存量建设用地和庄体周边部分农用地,打造旅游度假项目。该地块挂牌出让费用按照15万元/亩收取,即可获取750万元的收益。 四是将李桥村整体搬迁后,对李桥村老庄体进行土地复垦,可复垦出土地50亩。同时可收取10万元/亩的土地指标占用费。 目前,处、镇正积极与上级机关协调,待资金落实,一定在第一时间将村民的土地款返还